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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播 青春 迅雷种子(16岁女生瞒签十年主播合约:青春与法律的碰撞)

2025.02.25 来源: 浏览:

16岁的袁梦自幼母亲离世,与父亲相依为命。父亲为供其读重点高中,常加班到深夜,家中常只剩她一人。考取重点高中后,父亲送的智能手机成了她孤独时光的慰藉。袁梦身着古装弹奏古筝的视频意外走红,吸引自称“经纪公司老板”的私信邀约。在渴望被关注的心理驱动下,她瞒着父亲签订了一份为期十年的主播合约,却未料陷入“30万元天价索赔”的泥潭。

根据《民法典》,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若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有效;否则需法定代理人追认。袁梦作为高中生,显然不符合“以劳动养活自己”的条件,因此合约效力待定。若父亲拒绝追认,合同将自始无效;但若公司能证明已投入培训资源,可能通过诉讼索赔损失。法律专家指出,企业利用青少年心理脆弱性签约,既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不得安排不适合未成年人活动”的规定,也暴露出行业监管漏洞。

类似事件中,未成年人签约合同的判决结果存在显著差异。例如,成都16岁女孩小雪因辍学签约直播公司,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且无需支付违约金;而山东16岁辍学女孩晓雯因被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被判返还签约费并支付3万元违约金。这种差异凸显了司法实践中对“劳动收入是否为主流生活来源”的认定难题。


袁梦及其父亲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维权。若协商成功,或可避免诉讼成本;若进入法律程序,需重点证明袁梦签约时未满18岁且无独立经济能力,同时揭露公司诱导未成年人签约的违规行为。专家建议,家长应加强数字时代对子女的陪伴与引导,同时完善未成年人网络签约的“监护人同意”机制,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袁梦的遭遇不仅是个人法律意识的缺失,更是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责任的一次警示。当青春梦想遭遇法律红线,如何平衡个体发展与权益保护,仍是亟待解答的命题。正如法律界所言:“未成年人在新兴行业的探索需要更多制度护航,而非成为资本运作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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