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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豹汽车c5(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2025.02.14 来源: 浏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乔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夏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2、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3、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转为现金收购事宜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哈工智能”、“友利控股”)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议案》,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现金收购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原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弗机电”)100%股权,为加快交易进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经过与交易对方以及中介机构的充分讨论,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拟变更为通过子公司浙江哈工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哈工”)以现金56,600万元购买瑞弗机电100%股权。为保证公司子公司浙江哈工能够顺利收购瑞弗机电100%股权,公司拟对浙江哈工增资32,960万元,并引入海宁市译联机器人制造有限公司、海宁市众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对浙江哈工增资11,32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哈工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加至56,600万元。上述事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发布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8)、《关于子公司增资扩股暨现金收购浙江瑞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13:30—14:30在全景网“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召开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转为现金收购的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转为通过子公司浙江哈工以现金方式收购瑞弗机电100%股权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本次投资者说明会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发布的《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转为现金收购的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96)。

2、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

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都实业”)转让四川信利汇数码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于2017年4月8日与受让方成都拓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兴商业”)签订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受让方应于《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签订后180日内(即2017年10月5日前)支付股权转让尾款,蜀都实业在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向拓兴商业发出了《工作联系函》,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四川信利汇数码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97),2017年12月,经公司持续积极沟通推进,拓兴商业向蜀都实业支付了部分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5,000,000.00元,详情参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转让四川信利汇数码通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并继续积极与受让方沟通推进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事宜,公司将视与受让方的沟通情况酌情采用其他合法合规方式推进剩余股权转让款支付事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3、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2017年1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提起诉讼案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因公司于2017年1月12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京0108执异144号】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追加友利控股为执行依据为(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二、友利控股在未缴纳出资九千二百万元范围内,就(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成都蜀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债务对被告承担清偿责任,故公司于2017年1月22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确认友利控股已经履行了对蜀都投资公司投入9200万的出资义务;(2)依法判令不追加友利控股为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程序的(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书案件的被执行人之一;(3)依法判令友利控股无需对(2014)海民初字第01201号民事判决载明的蜀都投资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债务对被告深圳市冠日瑞通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已于2017年1月22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2017年11月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诉讼尚未判决。

4、转让江阴友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宜

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6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江阴友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价人民币80,000万元向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良科技”)转让公司持有的江阴友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利投资”)100%的股权。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18年6月16日、2018年6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转让江阴友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关于转让江阴友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2018年7月25日,公司收到双良科技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40,800.00万元。同日,公司与双良科技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签订了《资产交接确认书》,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与双良科技签订《资产交接确认书》之日为控制权交割日。自控制权交割日起,友利投资100%股权的所有权转移并交付给双良科技,友利投资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主营业务不再包含氨纶业务板块。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发布的《关于转让江阴友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友利投资已经完成了股东信息的工商变更登记。

5、公司重要经营合同进展情况

2018年1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与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就合肥长安汽车有限公司调整升级项目-焊接生产线车体包项目签订了销售合同,合同金额19,788.10万元(含17%增值税),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现销售收入。

2018年3月1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就渝北工厂S111(扩能)焊接生产线工装设备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金额到厂含税价8,252.5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现销售收入。

2018年4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要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与安徽猎豹汽车有限公司就CS5 车型焊装生产线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8,396.00万元(包含2%备品备件费用,包含税费),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现销售收入。

2018年5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要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公司控股公司成都蜀都银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旅投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就“蜀都中心”部分写字楼、商铺及车位销售签订了合同,合同金额为32,441.2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现销售收入7,391.38万元。

2018年8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福臻与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就“2019车型焊装车间侧围自动化项目”签订了《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采购合同》,合同含税总金额8,378万元人民币,截至报告期末,实现销售收入1,664.86万元。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六、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哈工智能 公告编号:2018-11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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