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汽车玻璃(一夜之间,襄阳多辆轿车被砸停车场却说无责……)
车辆停在收费停车场被砸,车内财物被洗劫一空。对于车辆损失停车场方面认为,停车场只负责保管车辆,车辆的损失应当由车主本人来承担。
家住樊城的张女士居住在人民路前进路路口,由于小区没有多余停车位,于是张女士就在襄阳“尚城名门”停车场办理了月卡。13日张女士将自家轿车停在车位上,12月15号一大早,张女士突然接到停车场保安电话,说自己车辆被砸。
张女士赶到停车场后,发现自己的奔驰轿车右后车窗被砸,玻璃掉落在地面,后排的笔记本电脑被盗走,和张女士停在同一排的其它3辆(路虎、红旗、宝马)车也同样被砸。经过初步统计,当晚共有7辆轿车被砸。
事后,张女士查看了停车场监控,监控显示,当天凌晨1点左右,4名年轻小伙出现在监控画面中,其中一名负责望风,其余3人则在车四周转悠,如发现车内放有财物直接破窗实施盗窃。
随后,张女士和其他几名车主赶忙拨打了报警电话,并找到停车场负责人讨要说法。而停车场负责人认为,停车场只负责停放车辆,不负责保管车辆财物,车主的损失与停车场无关。对于停车场的说法,张女士认为,车主既然缴纳了停车费,就有看管车辆的义务,车辆的损失理应由停车场方面承担。
对于停车场给出的说法张女士和其他几位车主并不认可。接到张女士投诉之后,12月17号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前进路的“尚城名门”停车场。据停车场保安表示:夜晚停车场内安排的有一名保安负责收费和巡逻,但是车辆被砸与停车场无关。在停车场收费口记者看到该停车场管理规定:停车场只向使用停车场停车的机动车辆提供使用权,无需为泊车承担任何损失,损毁及遗失责任。
律师郭盛辉:车辆被砸之后,车内财物被盗,但车内财物的价值无法界定。所以车辆自身(车玻璃)损失应由停车场承担,车内被盗财物则有盗窃嫌疑人承担。
记者从高新区公安分局了解到,12月14日晚上10点左右,4名青年男子从河南省南阳市乘坐出租车到襄阳市人民路口下车后,在前进路开始砸车窗盗窃车内物品,随后又乘坐的士到长虹路华光医院门口下车,沿长虹路向追日路方向步行沿途砸了7辆私家车的车窗盗取车内现金3800元,苹果6手机一部,双肩包一个,黄金戒指一枚,银行卡多张。警方证实,抓获的4人正是砸坏张女士车窗的嫌疑人。
12月17日凌晨,4名砸车盗窃嫌疑人被押回襄阳。目前,此案正在由高新警方进一步审理中。
最后还要提醒各位车主,
一旦发现车窗被砸、财物被盗,
一定要及时报警,
并尽可能保持好现场!
最重要的还是防范胜于救灾,
贵重物品、显眼的东西不要放在车里,
免得引人注意。
记者:小辉 通讯员:洪贞
来源: 襄阳交通音乐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