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汽车三包(女车主维权后,奔驰中国发布新三包政策因质量问题可换新车)
日前,奔驰中国在官网上发布了新三包政策,实施细则 (开始日期以零售发票日期为准)自开具零售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需要更换主要总成或主要零件的情况下,消费者可要求更换同款、同型号新车。
官网截图
备注:主要总成和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以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及smart 品牌乘用车三包凭证为准,召回以及主动服务措施不适用本政策。车辆范围:2019年5月1日及之后由中国梅赛德斯-奔驰授权经销商初次销售的 (以零售发票日期为准)梅赛德斯-奔驰品牌乘用车(包含smart品牌)。
延伸阅读:
回顾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
在陕西西安一女子花66万买新奔驰,可车“还没开出门”就发现发动机漏油。经过15天的多次协商,女子未能与卖家达成一致,于是坐在店内的车顶上要说法,其有理有据思路清晰的维权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
视频中,女车主坐在一辆红色轿车前引擎盖上,带着哭腔控诉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称距离自己签单提车才5分钟,都没开出门发动机就发生了漏油。“我马上打电话给销售,对方说这是发动机没油了,你开来店里我给你加油。”
直到4月8日,15天后,利之星再一次推翻之前的解决办法,称目前的情况根据国家的“三包”规定只能免费更换发动机。
这名车主对购车时被迫交纳的1.5万“金融服务费”也提出了质疑。
事件不断发酵,最终车主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
奔驰被约谈了!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自查和整改存在的问题
此前市场监管总局曾就“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及相关问题约谈奔驰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汽车厂家及经销商不得曲解汽车“三包”规定,交付不合格汽车产品的就应当依法退换货。奔驰4S店以“金融服务费”、“贷款服务费”等名目向消费者收取费用,违反了法律规定。
约谈会上,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发生一个月以来引发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在全国范围内造成重大影响,暴露出汽车行业一些长期、普遍存在的问题,特别是4S店收取“金融服务费”、曲解汽车“三包”规定、捆绑销售、强制消费、价外加价、售后服务质量差等问题。该负责人强调,奔驰4S店为消费者办理贷款已向奔驰金融机构收取相应报酬,再以“金融服务费”“贷款服务费”等名目向消费者收取费用,违反了法律规定。任何汽车销售企业收取任何名义的费用,都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消法》等法律规定,确保事先明码标价、消费者自主选择、提供质价相符的真实商品或服务,不得违规收取费用;不得巧立名目,误导消费者;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搭售、虚假宣传、诱导式交易等。
所有汽车厂家及经销商必须正确理解并严格执行《消法》、《产品质量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规定。适用汽车“三包”规定的前提是交付合格汽车产品,交付不合格汽车产品的应当依法退换货,不得曲解汽车“三包”规定来减轻自身法定责任,不得无理拒绝或者故意拖延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奔驰要认真自查和整改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杜绝各类不合规、不规范行为;改进售后服务体系,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妥善解决消费者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