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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汽车怎么处理(汽车正常行驶被电动车从右侧相撞,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怎样承担?)

时间:2024-03-22 浏览量:

事故简介:2023年10月25日下午6时许,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西路与锦绣路交叉道口,市民李先生下班途中驾驶特斯拉轿车,按照左转弯绿色交通信号灯指示,向左转弯驶向锦绣路,刚行驶到锦绣路斑马线处,被右侧闯红灯的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上,特斯拉轿车右侧车灯损坏严重,电动车车主张女士由于与轿车相撞,当场摔倒在地,电动车后座张女士的孙子反应敏捷,迅速爬离电动车没有受伤,张女士后被送到附近医院检查,经过诊断,摔断6根肋骨,截止发文之日,仍在医院治疗中。交通警察到场后,以人为本,本着先救助人命保障生命角度出发,现场未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事故疑问:城市车流量大的马路交口处,经常会发生电动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在以上交通事故中,特斯拉车主究竟应该不应该承担交通责任?如果承担责任,究竟应该承担多大程度的责任?

责任认定:按照一般理解或通常认识,电动车与轿车相撞,电动车一方显然处于弱势地位,就应该得到赔偿。但从车主角度出发,特斯拉车主按绿色信号灯指示向左正常转弯行驶,并未违反交通规则,相反地,电动车车主系因为闯红灯而撞上特斯拉,特斯拉车主不仅不应该承担电动车车主受伤的责任,反而还应该由电动车车主赔偿轿车损害责任。对于该起交通事故,上海市浦东新区交警部门于事故发生第二天,根据当时现场交通监控回放,认定特斯拉车主李先生由于没有尽到理应注意左右方路况及通行情况的义务,承担10%的事故责任,电动车车主张女士由于非法闯红灯承担90%的事故责任。后双方对事故责任认定均无异议,赔偿先从特斯拉轿车交强险列支。

责任分析:老将说法认为,上海交管部门对上述事故责任认定合情合理,于法有据,值得点赞!理由如下:

1、特斯拉在左转弯驶向锦绣路时在人行横道线处被电动车从右侧相撞,即使轿车车主按照左转弯绿色信号灯指示正常向左前方行驶,但在经过人行横道线处仍应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观察人行横道线处有过过往行人,适当放慢驾车速度。

2、本期交通事故中,电动车后座位坐着几岁的孙子,从逻辑上推理应该不存在电动车车主故意撞击轿车的情况,因此,不适用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第七十六条第二项中的“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该适用该法第七十六条的以下规定: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每起事故都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程度不同的损失,在此提醒公众,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时刻注意交通安全,从我做起,杜绝交通事故发生,保一方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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