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备案(汽修店怎么办理备案?收藏|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常见问题)
近期,多地开展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所以很多人都来汽车网校询问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相关事宜。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份备案常见问题,希望对需要汽修店备案的朋友有所帮助。
问:机动车维修业户需要办理经营备案吗?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备案。原已取得过经营许可且在有效期内的,无需办理,但原许可过有效期后,应当及时办理。
问:机动车维修业户不备案会被处罚吗?
会处罚。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向谁备案?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维修经营所在地的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问:办理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有哪些方式?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备案。线上可通过手机关注江苏运政服务微信公众号,拍照上传备案的相关材料进行备案登记;线下可向市交通运输局下属单位公共交通服务中心维修科,递交备案材料进行备案登记。
问:机动车维修备案经营项目包括哪些?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实行分类备案管理,将机动车维修经营按照维修车型、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划分。维修经营者应参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1)和《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等,自行确定备案的经营范围。其中,汽车维修经营项目分类如下:
1.一类(4项):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
2.二类(3项):大中型客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和小型车辆维修。
3.三类(15项):汽车维修经营项目包括: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
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分为一类、二类经营业务。
问: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备案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1、《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
2、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4、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其中,技术人员汇总表信息包括技术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岗位工种、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等内容。
5、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设备汇总表信息包括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规格、设备生产厂家、设备数量(台/套)、设备配备方式(自有或外协)。证明材料包括设备检定(或校准)证书,允许外协的设备应具有合法的外协合同书。
6、维修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摩托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等《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或《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规定的相关制度。
7、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符合《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或《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中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的环保措施材料。环境保护措施备案材料应包括企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合同或协议,危废处理方的经营资质复印件,省固体废弃物管理平台申报登记证明材料。
问: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有什么条件要求?
1.《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了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以及机修、电器、钣金和涂漆维修技术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2)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并持有与承修车型种类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3)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2.《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了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质量检验人员以及四大工种维修技术人员的条件要求:
(1)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2)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了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技术负责人员。一是具有机动车维修或者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机动车维修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是熟悉机动车维修业务,掌握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b、质量检验人员。一是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二是熟悉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
c、从事机修、电器、钣金、凃漆、车辆技术评估(含检测)作业的技术人员。一是具有初中以上学历;二是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
以上是汽车网校小编整理的有关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常见问题,如果你有不懂的地方,或者想要办理汽车维修工证书、想要维修经营备案代办,都可以咨询课程老师,我们将会为大家详细解答。